新先生說我是個自我的人,凡事要別人配合我。
的確,有些時候,我真的希望他可以完全配合我。
尤其是當我放棄了原本離家近、工作量還算可以接受的職位,一心一意的想先在結婚前到台北適應生活的當下,我做了某部分的犧牲後,當然也會對他有所期待,譬如說:早點下班陪陪我、少上點舞蹈課等等。可真可惜,期待和現實總有所差距,新先生沒法兒放棄原本的舞蹈課,他說那是他唯一的消遣、唯一一群好朋友、唯一很熱愛的興趣,我不能剝奪它。於是上台北的第一週,我跟去看他和他舞伴練舞,好無聊的夜晚。再過兩天,他上舞蹈教室,我就沒跟去了。這一週,更因為工作上的突發狀況和震憾教育,完全沒辦法跟。這兩天,在辦公室待很晚,待到都只剩一兩人,天生就怕暗怕黑怕孤單的我,非常不喜歡這種感覺。這種時候,我就非常希望有人可以來接我下班,或許是心性使然,這只是一個引爆點,又踫上他學舞的今天,他堅持要學舞不能來陪我,如果不是學舞的當日,他一定義不容辭,真是令人氣結。
結婚前看了篇文章「女人結婚,是換了一個家;男人結婚,是家裡多了一個女人。」這句話,現在看起來更心有戚戚焉啊~
張小新,還沒結婚你多一個女人幫你洗衣服、整理房間,而我要適應新生活,就連原本一週三天的瑜珈課也沒了,你倒是照上你的舞蹈課,上的可開心的呢!
這樣的我,自私!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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